栏目列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校务公开>>通知公告
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2026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发布时间:2026-05-26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雕庄小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天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天宁区户籍儿童

二、招生计划

按实际情况核定并落实。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

雕庄街道所属所有村委、朝阳花园、采菱公寓、清溪人家、衡麓花园、竹韵茗苑1-6幢、8-13幢、15-17幢、菱港锦园1-6幢、8-10幢。

五、招生办法

518日-618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方法为打开“我的常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信息采集”栏目,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信息、家长信息、家庭房产等入学必须信息,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使用“苏服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一件事”栏目,同样可以进行入学信息采集登记。

7月1日-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由一名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及复印件一份,到本校现场办理入学报名材料审核。

天宁户籍儿童材料包括:(1)适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2)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住宅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租赁公有房屋证件或合同。(3)其他入学相关材料。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材料包括:(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2)父母一方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3个月的居住证。

六、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材料审核,请家长根据报名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平台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

2.7月15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区儿童,到我校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3.7月30日前,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4.对于符合“长幼随学”政策的学生,需要家长在7月3日前通过招生入学系统提出申请,并在审核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判定同一家庭多孩子女所需要的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我校将安排符合“长幼随学”政策的学生入校就读。

5.适龄儿童确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延缓入学书面申请、我市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我校审后报区教育局批准(7月3日申报截止

6.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适龄儿童待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7.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转学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

七、咨询安排

咨询电话:88830042,88603007,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学校暑假开放咨询时间:7月8日、15日、22日、29日上午8:30-11:00。

八、投诉电话

学 校:88830042

责任督学13961290915

区教育局:6966065069660651

 

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

2026年5月26


附件下载: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路2号
    技术支持: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