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切实提升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不断增强“知危险,会避险”的交通安全意识。在4月22日升旗仪式活动中,雕庄中心小学邀请天宁交警大队雕庄中队民警胡赛虎警官走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胡警官根据学校地处城郊结合的实际情况,围绕“交通安全伴我行”这一话题,结合近年来涉及中小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如何安全走路、安全乘车等交通安全常识,让同学们更加直观地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危害。胡警官为此还向全校师生提出了八大倡议:1.通过岔路、转弯地,要细致观察、认真等待,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2.不能在公路上、马路口坐卧、停留、打闹、来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横穿马路;3.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4.通过路口、横穿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能随意穿越道路;5.乘坐电动车时,只能坐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只准正坐,不能倒坐或偏坐,更不能多人乘坐一辆电动车,因为这样车辆稳定性很差,容易从行驶的车辆上跌落;6.不要乘坐农用车、报废车、超载车和拖拉机;7.告诉家长尽量不要因停车而影响同学们的出行和安全,保证校门口交通顺畅;8.下午放学后不在校门口逗留或买零食,过马路注意力集中,密切注视机动车的行驶情况,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最后,胡警官还鼓励同学们在提高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同时,积极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和宣传员。通过“小手拉大手”辐射带动作用,把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真正起到“教育学生、带动家长、影响社会”的作用,使所有交通参与者人人自觉遵守交规,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此次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寓教于乐、直观、贴切实际的教育手法积极向学生们传授日常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常见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为学生的出行安全筑起一道保护屏障。
(文:行政组 林燕 审核:戴春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