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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9-03-01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杨颖先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青少年法治教育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强化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是现阶段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青少年在大家看来,本应是一个活泼、可爱、充满生机的群体。

但是,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的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帮忙帮进牢房的教训

某县某中学学生陈某和罗某,均17岁。一天晚上,二人均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二人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砍刀,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

当晚8点,在县城某网吧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争强好胜走上黄泉路

某中学16岁的初三男生扬扬,争强好胜,称王称霸。后来,同年级另外一班从外地转来一个男生熊某,也是“打架王”。扬扬和熊某关系势同水火。一天中午,熊某和其好友王某、叶某与扬扬约架,在扭打过程中,叶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扬扬腹部刺去。扬扬被送进医院,但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熊某和王某到派出所自首,警方也将叶某抓获归案。检察院审理认为叶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熊某、王某构成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这三人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

毒品就是魔鬼

李某是某大城市重点中学高三的学生,这位花季少女有一定的艺术天赋,加上自己积极上进,乐于为大家服务,很受老师的器重,一直是学校学生会的宣传干部。

一天,她偶尔听到自己班上有一位男同学在吸毒,感到特别好奇。于是,她偷偷向那位男生打听吸毒的感觉。男生告诉他,吸毒的感觉就像是做神仙一样舒服。听同学这样一说,李某就开始尝试吸毒,后来,就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结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就辍学出走,为筹集毒资进了歌厅,堕落成一个出卖色相的人,直到被送进强制戒毒所。

我们应该让法治教育深入每一个青少年的内心。让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不犯罪,更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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