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近日,学校制定了《学校网络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暂行办法》,决定从2015年起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办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全系统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进行了规定:
一是明确了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设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网络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各报告单位组成本单位工作小组,并指定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日常通报和联系工作。
二是规定了信息通报工作的责任主体、信息通报工作任务。办法规定学校机关各处室作为信息通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定期向学校工作小组报告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情况。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确保在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能统一协调行动,及时有效处置,减少危害损失和影响。
三是规定了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的内容,并要求加强对重大安全事件的分析研判和通报工作。各报告单位如发生大范围病毒传播、大规模网络攻击、重大网络运行故障等重大紧急安全信息,要立即核实、分析事件类型、影响范围、损失及危害情况、分析研判结果和已采取的措施,并将处置结果和措施在6个小时之内向学校工作小组报告。学校工作小组接到本系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后,将立即报告请示上级管理中心,并组织开展综合分析,研判事件性质、发生原因,以及对统计信息系统造成的影响、危害后果,处置措施和防范对策是否恰当,并及时进行报告和通报。
四是严格落实每月信息安全报送制度和重要敏感时期安全信息每日报送制度。办法规定各报告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安全通报工作,要确保联络畅通,及时报送和接收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信息。各报送单位应在学校规定的上报时间之前,及时向学校工作小组报告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坚持做到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
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
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