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州市第七批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评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常州市第七批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通知》(常教人〔2015〕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评选推荐流程
1、各校上报候选人推荐申报材料。
2、材料评审。局组织专业评议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赋分,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推荐初步人选。
3、组织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对初步人选中不具备课堂教学免考资格人员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进一步进行筛选,按市局分配名额确定区级推荐人选。
4、公示上报。区级推荐人选经局行政研究后,在天宁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科院参加综合评审。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上报安排
1、上报时间:11月12日(周四)前。
2、上报地点及联系方式:局人事科,“推荐汇总表”(附件7、8)电子稿发送邮箱:rs@{域名已经过期},联系电话:86909589。
(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推荐呈报表”一式两份,务必用A4纸正反打印。
2.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统一用“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9)替代。
3.参评对象(任教四年级及以上教师)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由各单位按要求自行组织,“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5)留学校保存备查。
4.各单位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所有复印件均要核实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5.每份申报材料均要按规定顺序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装订的材料要附目录(参见附件3),目录要求能反映每一页的内容。同时,每份申报材料均要装入档案袋,并加贴封面(附件11),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接收。
附件:《关于评选常州市第七批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通知》(常教人〔2015〕40号)文件及附件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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