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
省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局属各小学、幼儿园:
为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法律素养,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工作,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将联合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知见附件)。现根据省、市要求就组织参加本次竞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各小学、幼儿园应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的通知要求,及时向全体在职教师传达参赛通知,学习参赛办法,明确参赛时间,全面发动,确保在职教师100%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由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分管领导负责落实。
二、组织学习,精心参赛。本次竞赛活动的试题内容涉及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法律。主要参考资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与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以案说法-教育法律问题的处理》(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本次竞赛活动试题内容面广量大,有一定难度,而且竞赛试题(题型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三种题型)由电脑在题库中自动生成50道题,各小学、幼儿园应科学组织,采取多种方式,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让教师熟悉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从而确保竞赛取得好的成绩。
三、统计数据,及时上报。网上答题时间结束后,各小学、幼儿园填写好参赛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11月22日前报局监察室,报送形式为电子稿,邮箱:983249186@{域名已经过期}。同时,及时将参赛教师信息录入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参赛教师的切身利益。(本次竞赛活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对所有参加竞赛、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教师,认定县级以上培训10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入库。)
四、营造高潮,加强宣传。本次竞赛是全省教育系统首次依托网络集中开展的普法活动,参赛情况将作为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各小学、幼儿园要以这次竞赛活动为契机,营造我区“六五”普法期间教师学法、用法的新高潮。并及时向上级网站、媒体等上传学习、参赛信息动态、花絮、心得、成果等等,积累各类资料。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