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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天宁区教育拔尖人才高级研修班学员申报工作的
发布时间:2012-11-2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戴春亚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天宁区教育拔尖人才高级研修班学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
为加快教育名区建设,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实绩突出、教科研成果显著的教育拔尖人才,为天宁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科学和谐发展奠定基础,现计划对天宁区教育拔尖人才教科研能力高级研修班学员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作必要的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对象的选拔
(一)选拔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含幼儿园)中具有市青年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专业称号的在编在岗教师。(省特级教师不列入本选拔范围)
(二)选拔条件
1.师德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较高的职业追求和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
2.理念新。有正确的教育思想、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精神;近三年来,有3篇及以上本专业论文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市二等奖以上;参与过区级以上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过程性材料和论文。
3.业务精。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初具教学风格,质量高;市名教师工作室成员、区教师发展工作室领衔人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4.评价好。近五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或获得过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在所在学校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在我区教育系统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选拔程序
教育拔尖人才本次选拔20人左右,具体程序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自主申报。教师个人对照条件向任职学校提出申请(第一批学员除已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如个人意愿,单位同意继续研修的,可以再次申报。)。
2.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条件和培养目标,对申请教师组织校内师生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并将申报人材料公示后,报送局人事科。  
3.区局审定。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专家评审组研究表决,提出初步人选,报局批准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确认为第二批区教育拔尖人才高级研修班学员。
二、培训的方式方法按照常天教【2011】21号文件的试行方案进行,各单位应将此方案向全体教师宣讲,动员相关教师自主申报,学校做好推荐工作后,向局提供如下材料:
 
 
 
1、《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拔尖人才高级研修班申报对象名册》(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局人事科:tjurs@{域名已经过期});
    2、每位申报对象的材料:
    ①《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拔尖人才申报对象呈报表》(一式两份);
    ②学校推荐意见;
③学校教师座谈记录、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等原始记录;
④专业称号证书、学历证书、区级以上获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⑤近3年里,在市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公开发表或或市二等奖的论文不少于3篇;
⑥参与区级以上课题研究的有关材料。
上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学校确认属实并加盖公章,每位申报对象材料要装订成册(其中申报表单独装订)
3、请于11月28日(周三)前将上述各项材料报办公室戴春亚。
 
附件:1、常天教【2011】21号文件
2、相关申报表格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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