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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四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admin
各位教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四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常教人[2012]49号,见附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有关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在职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区学科带头人。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1、宣传发动。各校将文件精神传达至全体教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重点动员。
2、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对照条件,向任职学校提出申请。
3、学校评议。学校对照基本条件对申报人员组织资格审核和民主评议,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初步人选,并将初定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局人事科。
4、区级评审。局成立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推荐评审小组,根据基本条件,对学校推荐的初步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通过师生座谈、听课等形式进行综合考核,在名额限定范围内择优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上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
四、材料要求
(一)以校为单位形成的材料
1、学校推荐人选的工作总结及需说明的有关问题(书面打印稿,盖单位公章)一份。
2、《第四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推荐人选名册》电子稿,报至tjurs@{域名已经过期}邮箱。
(二)每位申报对象的材料
1、《第四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呈报表》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个人填写内容均用计算机打印),电子稿发人事科邮箱。
2、天宁区第四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重点推荐人选实绩材料审核表(一式五份),电子稿发人事科邮箱。
3、评选材料一律采用A4纸加封面,严格按“推荐材料目录”所列项目整理编排,第一分册暂不装订,待局形成座谈、听课等材料后再装订。
4、申报材料中复印件的原件(无需装订,在材料上报时由局审核确认后即退回)。
5、每份申报材料均用档案袋分装,并加贴材料袋封面(附件内),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接收。
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的评选是加快高层次优秀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希各条线积极发动,认真组织,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坚持条件的基础上,做好本条线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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