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常州市第十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本次评选方式采用重点推荐和评选两种方式选拔。通过重点推荐的候选人,由专家委员会审核并由市教育局直接认定为市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无需参与评选程序;未通过审核人员纳入自主报名评选名单。
为切实做好我区参加评选及重点推荐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并就做好我区报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主报名
各单位对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附件一、二)组织教师报名,分别填写《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和《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四),于10月15日(周一)前报局人事科(同时报电子稿到邮箱:tjurs@{域名已经过期})。
二、关于重点推荐
(一)市下达给我区重点推荐的名额分别是骨干教师4名、学科带头人1名。因此,各单位在重点推荐的过程中,一定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要把本单位确实优秀且在全区范围内有较高影响力的教师推荐出来,除规模较大的八中、青龙中学、局小教育集团、二实小教育集团、博小教育集团、解放路小学可重点推荐2名(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各1名)外,其他单位不超过1名。
(二)局将按市下达的推荐名额择优选拔推荐,凡未通过区级选拔推荐的人员,一并纳入自主报名评选名单。
(三)重点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及要求
(1)重点推荐对象的信息需填入上述《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四)的首位。
(2)单位填写《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重点推荐审核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审核表》(附件五,一式二份);《天宁区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人选实绩材料审核表》(附件十一,一式五份)。
(3)单位组织有关考核和测评,并如实填写《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政治思想考核表》和《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七、八、十)。《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九)由单位妥善保存一年。
(4)提供学历、学位和教师职称证书(原件)、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十二)等。
(5)依据评选条件提供相关有效期内(2007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的材料(原件),包括:①综合荣誉;②教育工作材料;③教学工作材料;④教育教学科研材料(发表的论文需有正式刊号和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著要有封面、目录、版权页,获奖论文需提供证书);⑤专业引领(指导青年教师材料)。
2、注意事项
(1)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所有复印件均要核实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2)上述申报材料的(1)、(2)发电子稿至人事科邮箱:tjurs@{域名已经过期};(3)、(4)、(5)要按规定顺序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装订的材料要附目录,目录要求能反映每一页的内容。
(3)申报材料于10月15日(周一)前报局人事科。
希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宣传、组织、培训、审核、推荐等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都需组织申报,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教师的培训练兵过程,并认真组织申报者就评选考核内容(教育教学理论、教材分析、教学设计、试题命制、课堂教学、信息技术、论文答辩)进行培训。
附件:1、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2、附件1-12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